【醫學啟源】
書名:醫學啟源
作者:張元素
朝代:金
年份:公元1127-1279年
分類:醫論
品質:0%
典籍總表,張元素,金朝,醫論,0%
張序
先生張元素,〔字〕潔古,易水人也。
八歲試童經,二十七經義登科,犯章廟諱出落,於是怠仕進,遂潛心於醫學,二十余年雖記誦廣博書,(然)治人之術,不出人右。
其夜夢人柯斧長鑿,〔鑿心〕開竅,納書數卷於其中,見其題曰《內經主治備要》,駭然驚悟,覺心痛,只為凶事也,不敢語人。
自是心目洞徹,便為傳道軒岐,指揮秦越也。
河間劉守真醫名貫世,視之蔑如也。
異日守真病傷寒八日誤下證,頭疼脈緊,嘔惡不食,門人侍病,未知所為,請潔古診之,至則守真面壁罔顧也。
潔古曰:〔何〕視我直如此卑也?
診其脈,(謂)之曰:脈病乃爾,初〔服〕某藥犯某味藥乎?
曰:然。
潔古曰:差之甚也。
守真遽然起曰:何謂也?
曰:某藥味寒,下降,走太陰,陽亡,汗不徹故也。
今脈〔如此〕,當以某藥〔服〕之。
守真首〔懇〕大服其能,一服而愈,自是名滿天下。
潔古治病,不用古方,但云:古方新病,〔甚〕不相宜,反以害人。
每自從病處方,刻期見效,藥〔下〕如攫,當時目之曰神醫。
暇日輯(集)《素問》五運六氣,《內經》治要,《本草》藥性,名曰《醫學啟源》,以教門生,及有《醫方》三十卷傳於世。
〔壬辰遺失,□□□存者惟《醫學啟源》〕。
真定李明之,門下高弟也,請余為序,故書之。
蘭泉老人張吉甫〔序〕。
引用http://jicheng.tw/jcw/book/%E9%86%AB%E5%AD%B8%E5%95%9F%E6%BA%90/index
【卷之上】
【一、天地六位臟象圖】
天地六位臟象圖(缺失)
【二、手足陰陽】
(一)手足三陰三陽
注云:肝、心、脾、肺、腎,皆屬陰,五臟也。
膽、胃、三焦、膀胱、大腸、小腸,皆屬陽,六腑也。
分而言之,手足皆有三陰三陽是也。
(二)手三陰三陽
肺寅燥金手太陰,大腸卯燥金手陽明;
心午君心手少陰,小腸未君火手太〔陽〕;
包絡戌相火手厥陰,三焦〔亥〕相火手少陽。
(三)足三陰三陽
胃辰濕土足陽明,脾巳濕土足太陰;
膀胱申寒水足太陽,腎酉寒水足少陰;
膽子風木足少陽,肝丑風木足厥陰。
歌曰手經太陽屬小腸,膀胱經屬足太陽;
肝足厥陰手包絡,胃足陽明手〔大腸〕;
膽屬少陽足經尋,三焦手內少陽臨;
脾足太陰手經肺,腎足少陰手是心。
【三、五臟六腑,除心包絡十一經脈證法】
夫人有五臟六腑,虛實寒熱,生死逆順,皆見形證脈氣,若非診(切),無由識也。
虛則補之,實則瀉之,寒則溫之,熱則涼之,不虛不實,以經調之,此乃良醫之大法也。
(一)肝之經,肝脈本部在於筋,足厥陰,風,乙木也。
經曰:肝與膽為表裡,足厥陰(少〔陽〕)也。
其經旺於春,乃萬物之始生也。其氣軟而弱,軟則不可汗,弱則不可下。
其脈弦長曰平,反此曰病。
脈實而弦,此為太過,病在外,令人忘忽眩運;
虛而微,則為不及,病在內,令人胸脅脹滿。
凡肝〔實〕則兩脅下引痛,喜怒,虛〔則〕如人將捕之。
其氣逆則頭痛、耳聾、頰赤,其脈沉而急,浮之亦然,主脅〔支〕滿,小便難,頭痛眼眩。
脈急〔甚〕主惡言,微急氣在〔胸脅下〕。
緩甚則嘔逆,微緩水痹。
大甚內癰吐血,微大筋痹。
〔小甚多飲〕,微小痹。
滑甚、疝,微滑遺尿。
澀甚流飲,微澀、攣。
肝之積氣在左脅下,久而不去,發為咳逆,或為〔?〕瘧也。
虛夢花草茸茸,實夢山林茂盛。
肝病旦〔慧、晚〕甚、夜靜。
肝病頭痛目眩,脅滿囊縮,小便不通,十日死。
又身〔熱〕惡寒,四肢不舉,其脈當弦而急;反短澀者,乃金克木也,死不治。
又肝中寒,則兩臂不舉,舌燥,多太息,胸中痛,不能轉側,其脈左關上遲而澀者是也。
肝中熱,則喘滿多嗔,目痛,腹脹不嗜食,所作不定,夢中驚悸,眼赤,視物不明,〔其〕脈左關陽實者是也。
肝虛冷,則脅下堅痛,目〔盲〕臂痛,發寒〔熱〕如瘧狀,不欲食,婦人則月水不來,氣急,其脈左關上沉而弱者是也。
此寒熱虛實,生死逆順之法也。
《主治備要》云:是動則病腰痛,甚則不可俯仰,丈夫〔?〕疝,婦人小腹腫,甚則嗌干,面塵脫色,主肝所生病者,胸中嘔逆,飧泄狐疝,遺溺閉癃病。
肝苦急,急食甘以緩之,甘草。
肝欲散者,急食辛以散之,川芎。
補以細辛之辛,瀉以白芍藥之酸。
肝虛,以陳皮、生薑之類補之。
經曰:虛則補其母。
水能生〔木〕,水乃肝之母也。
苦以補腎,熟地黃、黃柏是也。
如無他證,惟不足,錢氏地黃丸補之。
實則芍藥瀉之,如無他證,錢氏瀉青丸主之,實則瀉其子,心乃肝之子,以甘草瀉之。
(二)膽之經,足少陽,風,甲木。
經曰:膽者,中清之腑也,號曰將軍,決斷出焉。
能喜怒剛柔,與肝為表裡也,足少陽是其經也。
虛則傷寒,恐畏頭眩,不能〔獨〕臥;
實則傷熱,驚悸,精神不守,臥起不定,玄水發,其根在膽。
又肝咳不已,則傳邪入膽,嘔青汁也。
又膽有水,則從頭腫至足也。
膽病則善太息,口苦,吐宿汁,心中戚戚恐,如人將捕之,咽仲介介然數〔唾〕。
又睡臥則脅下痛,〔口〕苦,多太息。
邪氣客於膽,則夢斗訟,脈在左關上浮而得之者,是〔其〕部也。
膽實熱,則精神不守。
膽熱則多腫,膽冷則多眠。
又左關上脈陽微者,膽虛;
陽數者,膽實;
陽虛者膽絕也。
以上皆虛實寒熱,生死脈證之法也。
《主治備要》云:是動則病口苦,善太息,胸脅痛,不能轉側,甚則面微有塵,體無膏澤,足外反熱,是為陽厥。
是主膽所生病者,頭痛頷腫,目銳、痛,缺盆中腫痛,腋下腫,馬刀挾癭,汗出振寒,瘧,胸、肋、脅、髀、膝,外至脛、絕骨、外踝前及諸節皆痛。
《脈訣》云:左關,肝與膽脈之所生也。
先以輕手得之,是膽,屬表;
後以重手取之,是肝,屬裡也。
肝合筋,肝脈循經而行。
持脈指法,如十二菽之重,按至筋平,脈道如箏弦者,為弦;
脈道迢迢者,為長。
此弦長,乃肝家不病之狀也。
肝脈本部在筋,若出筋上,見於皮膚血脈之間者,是其浮也;
入於筋下,見於骨上,是其沉也。
臨病細推之,舉一知十之道也。
(三)心之經,心脈本部在於血,手少陰君,丁火也。
經曰:心者,五臟之尊也,號帝王之稱也。
與小腸通為表裡,神之所〔舍〕,又〔主〕於血,屬火,旺於夏,手〔少〕陰(太陽)是其經也。
凡夏脈鉤,來盛去衰,故曰鉤,反此者病。
來盛去亦盛,為太過,病在外;
來衰去亦衰,為不足,病在內。
太過,令人〔身〕熱而骨痛,口瘡而舌焦引水;
不及,令人〔躁〕煩,上為咳唾,下為氣泄。
其脈如循琅〔?〕,如連珠,曰平;
來而啄啄連屬,其中微曲,曰病;
脈來前曲後〔倨〕,如〔操〕帶鉤,曰死。
思慮過多〔則怵惕〕,怵惕則傷心,心傷則神失,神失則恐懼。
又真心痛,手足寒而過〔節〕,則旦占夕死。
又心有水氣,身腫不〔得〕臥,煩躁。
心中風,則吸吸發熱,不能行立,飢而不〔能〕食,食則嘔吐。
夏心脈〔旺〕,左手〔寸口〕浮大而散,曰平;
反此則病。
若沉而滑者,水〔來〕克火,十死不治。
長而弦者,木來歸子,不治自愈。
緩而大者,土來入火,〔為〕微邪相干,無所害。
心病則胸中痛,〔脅〕滿〔脹〕,肩背臂膊皆〔痛〕;
虛則多驚悸〔惕惕然〕無眠,胸〔腹及〕腰背引痛,喜悲。
心積氣久不去,則苦煩,心中痛。
實則笑不休,夢火發;
心氣盛則夢喜笑〔及〕恐畏。
邪氣客於心,則夢煙火,心〔脹〕氣短,夜臥不寧,懊?,氣〔逆〕往來,腹中熱,喜水涎出。
心病,日中慧,夜半甚,平旦靜。
又左手脈大,手熱腋腫;
大甚,胸中滿而煩,澹澹大動,面赤目黃也。
心病,先心痛,時刻不止,關〔格〕不通,身重不已,三日死。
心虛甚,則畏〔人〕,〔瞑〕目欲眠,精神不守,魂魄妄行。
心脈沉之小而緊,浮之〔不〕喘,苦心下氣堅,食不下,喜咽唾,手熱煩滿,多忘,太息,此得之思慮太過也。
其脈急甚,螈?;
微急則心中痛,引前後胸背,不下食。
緩甚則痛引背,善淚。小甚則噦,微小則消〔癉〕。
滑甚則為〔渴〕,微滑則心〔疝〕,引臍腹鳴。澀甚諳不語。
又心脈堅搏而長,主舌強不能言;
軟而散,當懾怯不食也。
又急甚〔則〕心疝,臍下有病形,煩悶少氣,大熱上煎。
又心病狂言,汗出如珠,身厥冷,其脈當浮而〔大〕,反沉濡而滑,其色當赤,而反黑者,水克火,不治,十死。
又心積,沉之空空,上下往來無常處,病胸滿悸,腹中熱,面頰赤,咽乾,躁煩掌熱,甚則吐血,夏瘥冬甚,宜急療之,止於旬日也。
又赤黑色入口必死也。面目赤色亦死,赤如〔、〕血亦死。
又憂〔恚〕思慮太過,心氣內去,其色反和而盛者,不出十日死。
扁鵲云:心絕一日死,色見凶多,人雖健〔敏〕,號曰行尸,一年之中,禍必至矣。
又其人語聲前寬後急,後聲不接前聲,其聲濁惡,其口不正,冒昧善笑,此風入心也。
又心傷則心損,手足不遂,骨節離解,舒緩不自由,利下無休,此病急宜治之,不過十日而〔亡〕矣。
又笑不休,呻而復憂,此水乘火也,陰〔擊〕於陽,陰起陽伏,伏則熱,熱生狂冒,譫〔亂〕妄言,不可采〔問〕,心已損矣。
扁鵲云:其人唇口赤色可治,青黑色即死。
又心〔瘧〕則先煩而後渴,翕翕發熱也,其脈浮緊而大是也。
心氣實而(大)便不利,腹滿身熱而重,溫溫欲吐,吐而不出,喘息急,不安臥,其脈左寸口與人迎皆實大者是也。
心虛則恐悸多驚,憂思不樂,胸腹中苦痛,言語戰栗,惡寒恍惚,面赤目黃,〔喜〕血衄,其脈左寸口虛而微者是也。
此心臟寒熱虛實,生死逆順脈證也。
《主治備要》云:是動則病嗌干心痛,渴而欲飲,是為臂厥。
主心所生病者,目黃,(心)脅痛,?臂內後廉痛厥,掌中熱痛。
心苦〔緩〕,以五味子之酸收之。心欲軟,軟以芒硝之咸,補以澤瀉之咸,瀉以人參、甘草、黃、之甘。
心虛則以炒鹽補之。
虛則補其母,木能生火,肝乃心之母,肝母生心火也。
以生薑補肝,如無他證,錢氏安神丸是也。
實則甘草瀉之,如無他證,錢氏方中,重則瀉心湯,輕則導赤散是也。
(四)小腸經,手太陽,丙火。
小腸者,受盛之腑也,與心為表裡,手太陽是其經也。
小腸絕者,六日死,絕則發直如麻,汗出不已,不能屈伸。
又心病傳小腸,小腸咳則氣咳,(氣咳)一齊出也。
小腸實則傷熱,(傷)熱則口瘡生;
虛則傷寒,傷寒則泄膿血,或〔泄黑〕水,
〔其〕根在小腸也。
小腸寒則下,〔腫〕重〔有〕熱久不出,則漸生痔;
有積則夕發熱而旦止;
病氣發則使人腰下重,食則窘迫而便難,是其候也。
小腸脹則小〔腹?〕
脹,引〔腰而〕痛厥;
邪入小腸,則夢聚井邑中,或咽痛頷腫,不可回首,肩似拔,似折〔也〕。
又曰:心者,主也,神之舍也,其臟(固)密,而不易傷,傷則神去,神去則(心死)矣。
故人〔心〕多不病,病即死不可治也,〔惟〕小腸受病〔多〕也。
又左寸口陽絕〔者〕,(則)無小腸脈也,六日死。
有熱邪則小便赤澀,實則口〔生〕瘡,身熱往來,心中煩悶,身重。
小腸主於舌之官也,和則能言,而機關利健,善別其味也。
虛則〔左〕寸〔口〕脈浮而微,軟弱不禁按,病驚懼狂無所守,心下空空然不能言語者。
此小腸虛實寒熱,生死逆順脈證之法也。
《主治備要》云:是動〔氣也〕則病嗌痛頷腫,不可以顧,肩似拔,、似折,〔是〕主液(血)所生病者,耳聾,目黃,頰腫,頸、頷、肩???肘、臂外後廉痛。
《脈訣》云:左寸,小腸心脈之所出也,先以輕手得之,是〔小腸〕屬表;
後以重手得之,是〔心〕屬裡。
心合血脈,心脈循血脈而行,持脈指法,如六菽之重,按至血脈而得者為浮;
稍稍加力,脈道粗大〔者〕為大;
又稍稍加力,脈道潤軟者為散。
此乃浮大而散,心家不病脈之狀也。
心脈本部,在於血脈,若出於血脈之上,見於皮膚之間,是其浮也;
入於血脈之下,見於筋骨之分,是其沉也。
(五)脾之經,脾脈本在肌肉,足太陰,濕,己土。
經曰:脾者,土也,諫議之官,主意與智,消磨五穀,寄在(胸)中,養於四旁,旺〔於〕四季,正主長夏,與胃為表裡,足太陰(陽明),是其經也。
扁鵲云:脾病則面黃色痿,實則舌強直,不嗜食,嘔逆,四肢緩;
虛則多、喜吞,注痢不已。
又脾虛,則精不勝,元氣乏力,手足緩弱,不能自持。
其脈來似流水,曰太過,病在外(也);
如鳥距,曰不及,病在內。
太過令人四肢沉重,言語謇澀;
不及令人中滿,不食乏力,手足緩弱不遂,涎引口中,四肢腫脹,溏泄不時,夢中飲食。
脾脈來而和柔者,如雞踐地,曰平;
來實而滿,〔稍〕數,如雞舉足,曰病;
又如鳥之啄,如鳥之距,如〔屋〕之漏,曰死。
中風則翕翕發熱,狀如醉人,腹中〔煩〕滿,皮肉〔?〕(而起),〔其脈〕阿阿然〔緩〕,曰平;
〔反〕弦急者,肝〔來〕克脾也,真鬼相遇,大凶之兆也。
又微澀〔而〕短者,肺乘於脾,不治自愈;
又沉而滑者,腎來乘脾,亦〔為不〕妨。
又浮而洪,心來生脾,不為疾耳。
脾病色黃體重,失便,目直視,唇反張,爪甲青,四肢沉,吐食,百節疼痛不能舉,其脈〔當〕浮大而緩,〔今〕反〔弦〕急,其色青,死不治。
又脾病,其色黃,飲食不消,〔心〕腹脹滿,體重節痛,大便〔硬〕,(小便)不利,其脈微緩而長者,可治。
脾氣虛,則大〔便滑〕,小便〔利〕,汗出不止,五液注下,為五色注痢下也。
又積在其中,久不愈,四肢不收,黃膽,食不為「肌膚」,氣〔滿〕脹喘喘而不〔定〕也。
脾實則時夢築牆垣蓋屋,盛則夢歌樂,虛則夢飲食不足。
厥邪客於脾,則夢大澤丘陵,風雨〔壞屋〕。
脾脹則善噦,四肢急,體〔重〕,不食善〔噫〕。
脾病〔日?慧〕,平旦甚,日中持,下晡靜。
脈急甚,則螈、;
微急,則膈中不利,食不下而還出。
緩甚,則痿厥;
微緩,則風痿,四肢不〔收〕。
大甚,〔則〕暴仆;
微大,〔則痹疝〕,氣〔裹大膿血〕在腸胃之〔外〕。
小甚,則寒熱作;
微小,則消〔癉〕。
滑甚,則頹疝;
微滑,則蟲毒,腸鳴中熱。
澀甚,則腸?;
微澀,則〔內〕潰下膿血。
脾脈至,大而虛,則有積。
脾(氣)絕,則十日死。
唇焦枯無〔紋理〕,(面)青黑者,脾先(死)。
脾病,面黃目赤〔者〕,〔可治〕;
青黑色入口,半年死;
色如枳實〔者〕,一(日)死,吉凶休咎,皆〔見〕其色出〔於〕部〔分〕也。
又口噤唇青,四肢重如山,不能自持,大小便利無休歇,飲食不入,七日死。
又唇雖痿黃,語聲〔囀囀〕者,尚可治。
脾病,(水)氣久不去,腹中痛鳴,徐徐熱汗出,其人〔本意寬〕緩,(今反急,怒語而鼻笑),不能答人,此不過一(日),禍必至矣。
又脾中寒熱,則使人腹中痛,不下食,病甚〔舌〕強語澀,轉〔筋〕卵〔縮〕,〔陰股〕腹中引痛,身重,不思食,膨脹,變則水泄不能臥者,十死不治。
脾〔土〕熱,則面黃目赤,〔季〕脅痛滿;
寒則吐涎沫而不食,四肢痛,滑泄不已,手足厥,甚則戰栗如瘧也。
臨病之時,切要〔明〕察脈證,然後投藥,此脾臟虛實寒熱,生死逆順脈證之法也。
《主治〔備〕要》云:是動則病舌本強,食則嘔,胃脘痛,腹脹善噫,得後與氣,則快然〔如〕衰,身體皆重。
主脾所生病者,舌本痛,體不能動搖,食不下,煩心,心下急痛,寒瘧,溏瘕泄,水閉黃疽,不能臥,強立,股膝內腫厥,足大指不用。
脾苦濕,急食苦以燥之,白朮;
脾(虛則)以甘草、大棗之類補之,實則以枳殼瀉之,如無他證,虛則以錢氏益黃散,實則以瀉黃散。
心乃脾之母,炒鹽補之;
肺乃脾之子,桑白皮瀉之。
(六)胃之經,足陽明,濕,戊土。
胃者,脾之腑也,又名〔水〕穀之海,與脾為表裡。
胃者,人之根本,胃氣壯,則五臟六腑皆壯(也),足陽明是其經也。
胃氣絕,五日死。
實則中脹便難,肢節痛,不下食,嘔逆不已。
虛則腸鳴脹滿,滑泄。寒則腹中痛,不能食〔冷〕物。
熱則面赤如醉人,四肢不〔收〕持,不〔得〕安眠,語狂??亂,便硬者是也。
病甚則腹脅脹滿,嘔逆不食,當心痛,(下上)不〔通〕,惡聞香臭,嫌人語,振寒,善欠伸。
胃中熱,〔則〕唇黑;
熱甚,則登高而歌,棄衣而走,顛狂不定,汗出額上,鼽〔衄〕不止。
虛極則四肢腫滿,胸中短氣,穀不化,中滿也。
胃中風,則溏泄不已;
胃不足,則多飢,不消食。
病患鼻下平,則胃中病,渴者可治。
胃脈搏堅而長,其色〔黃赤者,當病折髀〕。
其脈弱而散者,病食〔痹〕。
右關上浮而大者,虛也;
浮而短澀者,實也;
浮而微滑者,亦〔實〕也;
浮而遲者,寒也;
浮而數者,熱也。
此胃〔腑〕虛實寒熱,生死逆順脈證之法也。
《主治備要》云:是動則病〔淒滄〕振寒,善〔呻〕數欠,顏黑,病至則惡人與火,聞木聲則惕然而驚,心欲動,〔獨〕閉戶〔塞牖而〕處,甚則登高而歌,棄衣而走,賁響腹脹,是為、厥。
《脈訣》云:右關上,脾胃脈之所出也,先以輕手得之,是胃,屬表;
後以重手得之,是脾,屬裡。
脾合肌肉,脾脈循肌肉而行,持脈指法,如九菽之重,按至肌肉,脈道如微風輕揚柳梢者為緩;
又稍稍加力,脈道敦實者為大,此為緩大,脾家不病〔脈〕之狀也。
脾脈本部在肌肉,若出於肌肉之上,見於皮毛之間者,是其浮也;
入於肌肉之下,見於筋骨之分者,是其沉也。
(七)心包絡,手厥陰,為母血。
是動則病手心熱,肘臂攣急,腋腫,甚則胸脅〔支〕滿,心中〔、〕大動,〔面〕赤?、黃,喜笑不休,〔是〕主脈所生病者,煩心,心痛,掌中熱,治法與小腸同。
(八)三焦,手少陽,為父氣。
三焦者,人之三元〔之〕氣也,號曰中清之腑,總領五臟六腑,榮衛經絡,內外左右上下之氣也。
三焦通,則上下內外左右皆通也。
其於灌體周身,和內調外,榮養左右,宣通上下,莫大於此也。
又名玉海水道。上則曰三管,中則曰霍亂,下則曰走泄,名雖三而歸(其),有其名而〔無〕其形,亦號孤獨之府。
而衛〔出〕於上,榮出於中,上者絡脈之系也,中者經〔脈〕之系也,下者水道之系也,〔亦又〕屬膀胱之宗始,主通陰陽,〔調虛實〕,呼吸,有病則(善)腹脹氣滿,小〔腹〕堅,〔溺〕而不得,(大便)窘迫也。
溢則作水,留則作脹,手少陽是其經也。
又上焦實熱,則額汗〔出〕而身無汗,能食而氣不利,舌乾、口焦、咽閉之類,腹脹肋脅痛。
寒則不入食,吐酸水,胸背引痛,嗌干,津不納也。
實則食已而還出,〔膨膨〕然不樂。
虛則不能〔制〕下,遺溺,頭面腫也。
中焦實熱,則下上不通,腹脹而喘,下氣不上,上氣不下,關〔格〕不利也。
寒則下利不止,飲食不消,中滿。
虛則腸鳴(膨膨)也。
下焦實熱,則小便不通,大便亦難,苦〔重〕痛也。
虛寒則〔大〕小便〔泄〕下不止也。
三焦〔之氣〕和則內外和,〔逆〕則內外逆也。
故云三焦者,人之三元〔之〕氣也。
此三焦虛〔實〕寒熱,生死逆順之法也。
《主治備要》云:是動則病耳聾,渾渾?,嗌腫喉〔痹〕。
〔是〕主氣所生病者,汗出,目〔銳〕、〔痛〕,頰〔痛〕,耳後肩、肘臂外〔皆〕痛,小指次指不用。
《脈訣》云:右尺三焦、命門脈之所出,先以輕手得之,是三焦,屬表;
後以重手得之,是命門,屬裡也。
上焦〔熱〕,涼膈散、〔瀉〕心湯;中焦熱,〔調〕胃承氣湯、〔瀉〕脾散;
下焦熱,大承氣〔湯〕、三才封髓丹。
氣分熱,柴胡飲子、白虎湯;
血分熱,桃仁承氣湯、清涼飲子;
通治其熱之氣,三黃丸、黃連解毒湯是也。
(九)肺之經,肺(之)脈本部在於皮毛,手太陰,燥,辛金。
〔經曰〕:肺者,魄之舍也,生氣之源,號為相傅,乃五臟之華蓋也。
外養皮毛,內榮腸胃,與大腸為表裡,手太陰(陽明)是其經也。
〔肺〕氣通〔於鼻〕,〔和〕則知其香臭,有病則善咳,鼻流清涕。
〔凡〕虛實寒熱,則皆使人喘嗽,實則夢刀兵恐懼,肩息,〔胸中滿〕;
〔虛則寒熱喘息〕,利下,少氣力,多悲感,旺於秋。
其脈浮而毛,曰平;
又浮而短澀者,肺脈也;
其脈來毛而中央堅,兩(頭)虛,曰太過,則令人氣逆,胸滿背痛;
不及,令人喘呼而咳,上氣見血。
又肺脈來厭厭聶聶,如(循)榆莢,曰平;
來如循雞羽,曰病;
來如物之浮,如風吹鳥背上毛者,死。
(真)肺脈至,大而虛,如〔以〕毛羽中人(皮)膚,其色白赤不澤,其毛折者死。
微毛曰平,毛多曰病,毛而弦者春病,弦甚者即病。
又肺病,吐衄血,皮熱脈數,頰赤者死。
又久咳而見血身熱,而短氣,脈〔當〕澀,而今反浮大,色〔當〕白,而今反赤者,火克金,十死不治。
肺病喘咳身寒,脈遲微者,可治。
秋旺於肺,其脈多浮澀而短,曰平;
反此為病。
又反洪大〔而〕長,是火刑金,亦不可治;
反得沉而軟滑者,腎乘於肺,不治自愈;
反浮大而緩者,是脾來〔生〕肺,不治自瘥;
反弦而長者,〔是〕肺被肝〔橫〕,為微邪,雖病不妨。
虛則不能息,〔身〕重;
實則咽嗌干,喘嗽上氣,肩背痛。
有積,〔則〕脅下脹滿痛。
中風則口燥而喘,身運而重,形似冒而腫,其脈按之虛弱如蔥葉,下無根者死。
中熱則唾血,其脈細緊浮數芤者,皆主失血,此由躁擾嗔怒勞傷得之,氣壅結所為也。
〔肺脹則其人喘咳〕而目〔如〕脫,其脈浮大〔者〕是也。
又肺痿則〔吐〕涎沫,而咽乾欲飲者,欲愈;
不飲者,未瘥。
又咳而遺小便者,上虛不能制其下故也。
其脈〔沉〕澀者,病〔在〕內;
浮滑者,病〔在〕外。
肺死則鼻孔開而黑枯,喘而目直視〔也〕。
肺絕則十二日死,其狀腹滿,泄利不覺出,面白目青,此為亂經,雖天命亦不可治。
又飲酒當風,中於肺,咳嗽喘悶,見血者,不可治也;
面黃目白,亦不可治也。
肺病頰赤者死。
又言〔諳〕,喘急短氣,好唾,此為真鬼相害,十死十,百死百,大逆之兆也。
又陽氣上而不降,燔於肺,肺自結邪,〔脹〕滿喘急,狂言瞑目,非〔當〕所說,而口鼻張,大小便俱〔脹〕,飲水無度,此因〔熱傷於肺〕,肺化〔為〕血,半年死。
又肺〔瘧〕使〔人〕心寒,寒甚則發熱,寒熱往來,休作不定,多驚,咳〔喘〕如有所見者是也。
其脈浮而緊,〔又〕滑而數,又遲而澀小,皆為肺〔瘧之脈〕也。
又其人素聲清而雄〔者〕,暴不〔響〕亮,噎而氣短,用力言語〔難〕出,視不轉睛,雖未為病,其〔人〕不久。
肺病實,則上氣喘悶,咳嗽身熱,脈大是也。
虛則力乏喘促,右脅脹,言語氣短者是也。
乍寒乍熱,鼻塞頤赤面白,皆肺〔病〕之象也。
〔此〕肺臟虛實寒熱,生死逆順脈證法也。
《主治備要》云:是動則病肺脹滿,〔膨膨〕而喘咳,缺盆中痛甚,則交兩手而瞀,〔此〕為臂厥。
〔是〕主肺所生病者,咳〔嗽〕上氣,喘渴煩心,胸滿,、臂內前廉〔痛〕厥,掌中熱,氣盛有餘,則肩背痛,風寒,汗出中風,小便數而欠;
氣虛則肩背痛寒,少氣不足以息,溺色變,遺矢無度。
肺〔苦〕氣上逆,黃芩。
肺欲收以酸,白芍藥也,補以五味子之酸,瀉以桑白皮之辛。
虛則五味子補之,實則桑白皮瀉之,如無他證,錢氏瀉白散,虛則用阿膠散。
虛則補其母,則以甘草補土;
實則瀉其子,以澤瀉瀉腎水。
(十)大腸經,手陽〔明〕,燥,庚金。
經曰:大腸者,肺之腑也,傳道之司,號監倉之官。
肺病久,則傳入大腸,手陽明是其經也。
寒則泄,熱則結,絕則利下不止而死。
熱極則便血。
又〔風中〕大腸則下血。
又實熱則〔脹〕滿而大便不通;
虛寒則滑泄不止。
大腸〔者〕,乍虛乍實,乍來乍去,寒則溏泄,熱則後重,有積物則發寒栗而戰,熱則發渴如瘧狀。
積冷不去,則當臍痛,不能久立,痛已則泄白物是也。
虛則喜滿喘嗽,咽中如核妨矣。
此乃大腸虛實寒熱,生死〔逆順〕脈證之法也。
《主治備要》云:是動則病齒痛,頸腫。
是主津液所生病者,目黃,口乾,鼽衄,喉痹,肩前、痛,大指次指〔痛〕不用。
氣有餘,則當脈所過者熱腫,虛則寒栗不復。
《脈訣》云:右寸大腸肺脈之所出也,先以輕手得之,是大腸,屬表;
後以重手得之,是肺,屬裡。
肺合皮毛,肺脈循皮毛而行,持脈指法,如三菽之重,按至皮毛而得之者,為浮;
稍稍加力,脈道不利,為澀;
又稍加力,脈道縮入關中,上半指不動,下半指微動者,為短。
此乃浮澀而短,肺不病之狀也。
肺脈本部出於皮毛之上,見於皮膚之表,是其浮也;
入於血脈肌肉之分,是其沉也。
(十一)腎之經,命門,腎脈本部〔在〕足少陰,寒,癸水。
經曰:〔腎者〕,精神之舍,性命之根,外通於耳,男子以〔藏〕精,女子以系胞,與膀胱為表裡,足少陰(太陽)是其經也。
腎氣絕,則不盡天命而死也。
旺於冬,其脈沉滑曰平,反此者病。
其脈來如彈,〔石〕名曰太過,病在外;
其去如解索,謂之不及,病在內。
太過令人解、脊痛,而少氣不欲言;
不及則令人心懸,小腹滿,小便滑,變黃色。
又腎脈來喘喘累累如鉤,按之緊曰平;
又來如引葛,按〔之〕益堅曰病;
來如轉索,辟辟如彈石曰死。
又腎脈但石無胃氣亦死。
腎有水,則腹脹臍腫,腰重痛,不得溺,陰下濕,如同牛鼻頭汗出,〔足〕為逆寒,大便難。
腎病,手足冷,面赤目黃,小便不禁,骨節煩疼,小〔腹〕結瘀熱,氣上衝心,脈〔當〕沉〔細〕而滑,今反浮大,其色當黑,〔今反黃〕,其人吸吸少氣,兩耳若聾,精自出,飲食少,便下清穀,脈遲可治。
冬則脈沉而滑曰平,反浮大而緩,是土〔來〕克水,〔大逆,十死不治〕;
反浮澀而短,是肺〔來〕乘腎,〔雖病〕,易治;
反弦〔細而〕長〔者〕,肝〔來〕乘腎,不治自愈;
反浮大而洪,心〔來〕乘腎,不妨,腎病腹〔大脛〕腫,〔喘咳身重〕,〔寢〕汗出,憎〔風〕。
虛則胸中痛。
陰邪入腎,則骨痿腰痛,上引背脊痛。
過房,汗出當風,浴水久立,則腎損。
其脈急甚,則病痿;
微急則沉厥奔豚,足不收。
緩甚則虛損;
微緩則洞泄,食不下,入咽還出。
大甚則陰〔痿〕;
微大則水氣〔起〕臍下,〔其腫、然〕而上至胸者,死〔不治〕。
小甚則(亦)洞泄;
微小則消癉。
滑〔甚〕則癃〔?〕;
微滑則骨痿,坐不能起,目視〔見〕花。
澀甚則寒壅塞;微澀則〔不月〕痔疾。
其脈〔之〕至〔也〕,堅而大,有〔積〕氣在陰中及腹內也,名〔曰〕腎〔痹〕,得之浴清水,臥濕地來。
沉而大堅,浮之而緊,手足腫厥,陰痿不起,腰背痛,小腹〔腫〕,心下有水氣,時脹滿〔而〕洞泄,此因浴水未干,而房事得之也。
虛則夢舟(舡)溺人,〔得其時,夢〕伏水中,〔若有所畏〕;
實則夢臨〔深〕投水中。
腎脹則腹〔痛〕滿,引脊腰痹痛。
腎病夜半平,四季甚,下晡靜。
腎生病,口熱舌乾,咽腫,上氣,嗌干及痛,煩心而痛,黃膽,腸癖,痿厥,腰脊背急痛,嗜臥,足心熱而痛,?酸。
腎病久不愈,而膂筋疼,小便閉,而兩脅脹滿,目盲者死。
腎〔之〕積,〔苦〕腰〔脊〕相引而痛,飢見飽減,〔此腎中〕寒結在臍下也。
積脈來細而軟,附於骨者是也,面白目黑,腎已內傷,八日死。
又陰縮,小便不出,出而不止者,亦死。
又〔其〕色青黃連耳,其人年三十許,百日死;
若偏在一邊,一(年)死。
實則煩悶,臍下重;
熱則口舌焦而小便澀黃;
寒則陰中與腰背俱腫疼,面黑耳聾,乾嘔而不食,或嘔血者是也。
又喉鳴,坐而喘咳,唾血出,亦為腎虛寒,〔氣〕欲絕者。
此腎臟虛實寒熱,生死逆順脈證之法也。
《主治備要》云:是動則病飢不欲〔食〕,面如漆〔柴〕,咳唾則有血,〔喝喝〕而喘,坐而欲起,目????如〕無所見,心如懸若飢狀,氣不足則善恐,心惕惕(然)如人將捕之,是為骨厥。
〔是〕主腎所生病者,口熱,舌乾,咽腫,上氣,嗌干及痛,煩心,〔心〕痛,黃膽,腸、,〔脊〕股內後廉痛,痿〔厥〕,嗜臥,足下熱而痛也。
腎〔苦〕燥,則以辛潤之,知母、黃柏是也。
腎欲堅,〔堅〕以知母之苦,補以黃柏之苦,瀉以澤瀉之咸。
腎虛則以熟地黃、黃柏補之。
腎本無實,不可瀉,錢氏止有補腎地黃丸,無瀉腎之藥。
肺乃腎之母,金生水,補母故也,又以五味子補之者是也。
(十二)膀胱經,足太陽,寒,壬水。
經曰:膀胱者,津液之府也,與腎為表裡,號為水曹〔掾〕,〔又〕名玉海,〔足〕太陽是其經也。
總通〔於〕五腑,所以五腑有疾,則應膀胱;
膀胱有疾,〔即應〕胞囊〔也〕。
〔傷熱則〕小便不利,熱入膀胱,則其氣急,而小便黃澀也;
膀胱寒則小便數而清(白)也。
又水發則〔其〕根在膀胱,〔四肢瘦小〕,而腹反大〔是〕也。
又膀胱咳〔久〕不已,傳之三焦,滿而不欲飲食也。
然〔上〕焦主心肺之病,人有熱,則食不入;
寒則神不守,泄下利不止,語聲不出也。
實則上絕於〔心〕氣不行也,虛則引熱氣於肺。其三焦和,則五臟六腑之氣和,逆則皆逆。
膀胱經中有厥氣,〔則〕夢行不快;
滿脹,則小便不下,臍下〔重〕悶,或〔肩痛也〕。
絕〔則〕三日死,死在雞鳴也。
此膀胱虛實〔寒熱〕生死逆順脈證之法也。
《主治備要》云:是動則病(氣)沖頭痛,目似脫,項似拔,脊痛,腰似折,髀不可以曲,?〔如〕結,〔?〕如裂,是為踝厥。
〔是〕主筋所生病者,痔,瘧,狂,癲疾,頭囟項痛,目黃淚出,鼽衄,項、〔背〕、腰?尻???〔?〕,腳皆痛,足小指不用。
《脈訣》云:左尺,膀胱腎脈之所出也,先以輕手得之,是膀胱,屬表;
後以重手得之,是腎,屬裡。
命門與腎脈循骨而行,〔持〕脈指法,按至骨上得之為沉;
又重手按之,脈道無力者,為濡;
舉手來疾流利者為滑。
此乃沉濡而滑,命門與腎〔脈〕不病之狀也。
命門與腎部近骨,若出於骨上,見於皮膚血脈筋骨之間,是其浮也;
入而至骨,是其沉也。
【四、三才治法】
華氏《石函經》曰:夫病有宜湯者、宜丸者、宜散者、宜下者、宜吐者、宜汗者。
湯可以蕩滌臟腑,開通經絡,調品陰陽;
丸可以逐風冷,破堅積,進飲食;
散可以去風、寒、暑、濕之氣,降五臟之結伏,開腸利胃。
可下而不下,使人心腹脹滿,煩亂鼓〔脹〕;
可汗而不汗,則使人毛孔閉塞,悶絕而終;
可吐而不吐,則使人結胸上喘,水食不入而死。
【五、三感之病】
《內經》治法云:天之邪氣感,則害人五臟,肝、心、脾、肺、腎,實而不滿,可下之而已。
水穀之寒熱感,則害人六腑,膽、胃、三焦、膀胱、大腸、小腸,滿而不實,可吐之而已。
地之濕氣感,則害人肌膚,從外而入,可汗而已。
【六、四因之病】
注云:外有風寒暑濕,天之四令,無形者也;
內有飢飽勞逸,亦人之四令,有形者也。
一者,始因氣動而內有所成者,謂積聚、瘕,瘤氣、癭氣、結核,(狂瞀)癲癇。
二者,始因氣動而外有所成者,謂癰腫瘡瘍,疥癩疽痔,掉〔?〕浮腫,目赤〔胗〕(者?),?腫痛癢。
三者,〔不因氣〕動而病生於內者,謂留飲癖食,飢飽勞逸,宿食霍亂,悲恐喜怒,想慕憂結。
四者,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者,謂瘴氣魅賊,蟲蛇蠱毒,〔蜚〕尸鬼擊,〔沖薄〕墜墮,風寒暑濕,〔斫〕射刺割等。
【七、五郁之病】
(注云:五運之法也。)
木鬱之病,肝酸〔木風〕。
注云:故民病胃脘當心而痛,(四肢)兩脅,(咽鬲)不通,飲食不下,甚則耳鳴眩轉,目不識人,善暴僵仆,筋骨強直而不用,卒倒而無所知也。
經曰:木鬱則達之,謂吐令其調達也。
火鬱之病,心苦火暑。
注云:故民病少氣,瘡瘍癰腫,〔脅腹胸背,面首〕四肢,〔?臚脹〕,瘍痱嘔逆,螈、骨〔痛,節乃有動〕,注下溫瘧,腹中暴痛,血溢流注,精液乃少,目赤心熱,甚至瞀悶懊?,善暴死。
經曰:火鬱發之,謂汗令其發散也。
土鬱之病,脾甘〔土濕〕。
注曰:故民病〔心〕腹脹,腸鳴而為數(便),甚則心痛脅?,嘔(吐)霍亂,飲發注下,〔?〕腫身重,則脾熱之生也。
經曰:土鬱奪之,謂下〔之令〕無壅滯也。
金鬱之病,肺辛〔金燥〕。
注云:故民病咳逆,心〔脅〕滿,引〔少腹〕,〔善〕暴痛,不可反側,嗌干面塵色〔惡〕,乃金勝木而病也。
經曰:金鬱泄之,解表利小便也。
水鬱之病,腎咸〔水寒〕。
注云:故民病寒〔客〕心痛,腰椎痛,大關節〔不利〕,屈伸不便,善厥逆,痞堅腹滿,陰乘陽也。
經曰:水鬱〔折〕之,謂抑之制其沖逆也。
五運之政,猶權衡〔也〕,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,化者應之,變者復之,〔此生長化收藏之〕理也,失常則天地四〔塞〕也。
【八、六氣主治要法】
大寒丑上,初之氣,自大寒至春分,厥陰風木之位,一陽用事,其氣微。故曰少陽得甲子元頭,常以大寒初交之氣,分以六周甲子,以應六氣下。
十二月、正月、二月少陽,三陰三陽亦同。
注云:初之氣為病,多發咳嗽,風痰,風厥,涎潮,痹塞口?,半身不遂,失音,風〔癲〕,風中婦人,胃中留飲,臍腹微痛,嘔逆惡心,旋運驚悸,〔陽狂〕心風,搐搦顫掉。
初之〔氣〕依《內經》在上者宜吐,在下者宜下。
春分卯上,二之氣,春分至小滿,少陰君火之位,陽氣〔動〕清明之間,有陽明之位也。
注云:二之氣為病,多發風濕風熱。
經曰:風傷於陽,濕傷於陰,微則頭痛身熱,發作風濕之候,風傷於血也,濕傷於胃氣也。
是以風濕為病,陰陽俱虛,而脈浮,汗出,身重,眠多鼻息,語言難出。
以上二證,不宜熱藥,下之必死。
二之氣病,宜以桂枝麻黃湯發汗而已。
小滿以上,三之氣,小滿至大暑,少陽相火之位,陽〔氣〕發萬物俱盛,故云太陽旺。
其脈洪大而長,天氣並萬物人脈盛。
注云:三之氣為病,〔多發熱〕,皆傳足經者多矣,太陽、陽明、少陽、太陰、厥陰、少陰。
太陽者,發熱惡寒,頭項痛,腰背強。
陽明者,肌痛目痛,鼻干不得臥。
少陽胸脅痛,耳聾,口苦,寒熱往來而嘔。
此三陽屬熱。
太陰者,腹滿咽乾,手足自溫,自利不渴,或腹滿時痛。
少陰,口燥舌乾而渴。
厥陰〔煩〕滿,舌卷囊縮,喘熱悶亂,四肢厥冷,爪甲青色。
三之氣病,宜下清上涼〔及〕溫養,不宜用巴豆熱藥下之。
大暑未上,四之氣,大暑至秋分,太陰濕土之位,陽氣發散之後,陰已用事,故曰太陰旺,此三陰三陽,與天氣標本陰陽異矣。
脈緩大而長,燥金旺;
緊細短澀,以萬物干燥,明可見矣。
注云:四之氣為病,多發暑氣,頭痛身熱,發渴,不宜作熱病治(宜)以白虎湯,得此病不傳染,次發脾泄,胃泄,大腸泄,小腸泄,大瘕泄,霍亂吐瀉,〔白利〕及赤白相雜,米穀不消,腸鳴切痛,面浮足腫,目黃口乾,脹滿氣痞,手足無力,小兒亦如之。
四之氣〔病〕宜滲泄,五苓之類是也。
秋分酉上,五之氣,秋分至小雪,陽明燥金之位,陽衰陰盛,故曰金氣旺,其脈細而微。
注云:五之氣為病,多發喘息,嘔逆咳嗽,及婦人寒熱往來,?瘧癉痔,消渴中滿,小兒斑疹痘瘡。
五之氣病,宜以大柴胡湯解治表裡。
小雪亥上,終之氣,小雪至大寒,太陽寒水之位,陰極而盡,天氣所收,故曰厥陰旺。
厥者,極也,其脈沉短而〔微〕。
萬物收藏在內,寒氣閉塞膚腠,氣液不能越,故脈微也。
注云:終之氣為病,多發風寒,風痰濕痹,四肢不收。
秋盡冬水復旺,水濕相搏,肺氣又衰,冬寒甚,故發則收引,病厥〔痿〕弱無以運用。
水液澄澈清冷,大寒之疾,積滯瘕塊,寒疝血瘕。
終之氣病,宜破積發汗之藥是也。
【九、主治心法】
【(一)〔隨證治病用藥〕】
頭痛須用川芎,如不愈,各加引經藥,太陽蔓荊,陽明白芷,〔少陽柴胡〕,〔太陰蒼朮〕,少陰細辛,厥陰〔吳〕茱萸。
頂巔痛,〔用〕、本,去川芎。肢節痛,用羌活,風濕亦用之。
小腹痛,用青皮、桂、茴香。
腹痛用芍藥,惡寒而痛加桂;
惡熱而痛加黃柏。
腹中窄狹,〔用〕蒼朮、麥芽。
下部腹痛川楝子。
腹脹用薑製厚朴、紫草。腹中實熱,用大黃、芒硝。
心下痞,用枳實、黃連。
肌熱去痰,用黃芩;
〔肌熱〕亦用黃?。
虛熱,用黃?,亦止虛汗。
脅下痛,往來寒熱,用柴胡。
胃脘痛,用草豆蔻。
氣刺痛,用枳〔殼〕,看何經,分以引經藥導之。
眼痛不可忍者,用黃連、當歸根,以酒浸煎。
莖中痛,用甘草〔梢〕。
脾胃受濕,沉困無力,怠惰嗜臥,去痰。
用白朮(枳實、半夏、防風、苦參、澤瀉、蒼朮)。
破滯氣,用枳殼、(高者用之,能損胸中至高之氣,三二服而已。)
(陳皮、韭白、木香、白豆蔻、茯苓)。
調氣用木香、(香附子、丁、檀、沉。)補氣用人參、(用)膏、粳米。
去滯氣用青皮,多則瀉元氣。
破滯血用桃仁、蘇木、(紅花、茜根、玄胡索、郁李仁)。
補血不足,用甘草(當歸、阿膠。)和血用當歸,凡血受病皆用。
血刺痛用當歸,詳上下用根梢。
(上部血,防風使〔牡〕丹皮、剪草、天麥二門冬。中部血,黃連使。下部血,地榆使。新血紅色,生地黃;陳血瘀色,熟地黃。)
去痰用半夏,熱痰加黃芩,風痰加南星。
胸中寒邪痞塞,用陳皮、白朮。
然,多則瀉脾胃。
嗽用(五味、杏仁、貝母),去上焦濕及熱,須用黃芩,瀉肺火故也。
去中焦濕與痛,用黃連,瀉心火故也。
去下焦濕腫及痛,並膀胱火,必用漢防己、草龍膽、黃柏、知母。
渴者用干〔葛〕、茯苓(天花〔粉〕、烏梅),禁半夏。心煩,用梔子仁(牛黃、朱砂、犀角、茯苓)。
飲水多致傷脾,用白朮、茯苓、豬苓。
喘用阿膠。
宿水不消,用黃連、枳殼。
水瀉,用白朮、茯苓、芍藥。
腎燥香豉。
瘡痛不可忍者,用苦寒藥,如黃芩、黃連,詳上下分根梢及引經藥〔則可〕。
小便黃用黃柏,澀者加澤瀉(余瀝者杜仲)驚悸恍惚,用茯神、(金虎〔睛〕珠)(凡春加防風、升麻;夏加黃芩、知母、白芍藥;秋加澤瀉、茯苓;冬加桂、桂枝。)
凡用純寒純熱藥,必用甘草,以緩其力〔也〕;
寒熱相雜,亦用甘草,調和其性也;
中滿者禁用。
經曰:中滿勿食甘。
【(二)〔用藥凡例〕】
凡解利傷風,以防風為君,甘草、白朮為佐。
經曰:辛甘發散為陽。
風宜辛散,防風味辛,〔乃〕治風通用,故防風為君,甘草、白朮為佐。
凡解利傷寒,以甘草為君,防風、白朮為佐,是其寒宜甘發散也。
或有別證,於前隨證治病藥內選用,其分兩以〔君〕臣論。
凡水瀉,茯苓、白朮為君,芍藥、甘草佐之。
凡諸風,以防風為君,隨證加藥為佐。
凡嗽,以五味子為君,有痰者半夏為佐;
喘者阿膠為佐;
有熱無熱,俱用黃芩為佐,但〔分〕兩多寡不同耳。
凡小便不利,黃柏、知母為君,茯苓、澤瀉為使。
凡下焦有濕,草龍膽、漢防己為君,黃柏、甘草為佐。
凡痔漏,以蒼朮、防風為君,甘草、芍藥為佐,詳別證加減。
凡諸瘡,以黃連為君,甘草、黃芩為佐。
凡瘧疾,以柴胡為君,隨所發之時,所屬〔之〕經,分用引經〔藥佐之〕。
以上皆用藥之大要,更詳別證,於前隨證治病〔藥內〕,〔逐款加減用之〕。
【(三)〔解利外感〕】
傷風者惡風,用防風二錢,麻黃一錢,甘草一錢。
如頭痛,加川芎一錢;
項下脊旁至腰病者,羌活一錢;
體沉重,製蒼朮一錢;
肢節痛,羌活一錢;
目痛鼻干及痛,升麻一錢;
或乾嘔、或寒熱、或脅下痛者,俱加柴胡一錢。
傷寒惡寒者,麻黃二錢,防風一錢,炙甘草一錢;
頭沉悶者,羌活一錢。
傷寒表熱,服石膏、知母、甘草、滑石、蔥、〔豉〕之類寒藥,汗出即解。
如熱病半在表、半在裡,服小柴胡湯能令汗出而愈(者)。
熱甚,服大柴胡湯之下;
更甚者,小承氣湯下之;
裡熱大甚者,調胃承氣湯下之,〔或〕大承氣湯下之。
發黃者,茵陳湯下之;
結胸中,陷胸湯下之。
此皆大寒之利藥也。
又言:身惡寒,麻黃湯汗泄之,熱去身涼即愈。
【(四)〔傷寒熱食物〕】
傷西瓜、冷水、牛乳寒濕之物,白朮二錢,川烏半錢,防風一錢,丁香一個,炙甘草一錢。
傷羊肉、面、馬乳皆濕熱之物,白朮一錢,黃連一錢,大黃二錢,炙甘草半錢,制黃芩一錢。
以上二證,腹痛加白芍藥一錢;
心下痞,枳實一錢;
腹脹,厚朴半錢;
胸中不利,枳殼半錢;
腹中寒,陳皮三分;
渴者,白茯苓一錢;
腹中窄狹,蒼朮一錢;
肢體沉重,製蒼朮一錢;
因怒而傷者,甘草半錢;
因憂而傷者,枳殼半錢;
因喜而傷者,五味子半錢;
因悲而傷者,人參半錢。
大抵傷冷物以巴豆為君,傷熱物以大黃為君,詳認病證,添加為佐之〔藥〕,或丸或散〔均〕可也。
【(五)目疾】
目疾暴發赤腫,羌活、防風、柴胡、香白芷、升麻、二制黃芩、黃連、甘草。
白睛紅,白豆蔻;
少許,則當歸為主。
(去翳,穀精花、蟬蛻、瞿麥、秦皮洗。養目血,菊花。明目,蕤仁、蜀椒、龍腦。)
凡眼暴發赤腫,以防風、黃芩為君以瀉火;
和血為佐,黃連、當歸是也;
兼以各經藥引之。
凡目昏暗,以熟地黃、當歸根為君,以羌活、防風、甘菊花、甘草之類為佐。
【(六)瀉痢水泄】
凡痢疾腹痛,以白芍藥、甘草為君,當歸、白朮為佐,見血先後,分三焦熱〔論〕。
凡瀉痢小便白,不澀為寒,赤澀為熱也。
又法曰:完穀不化,而色不變,吐利腥穢,澄澈清冷,小便清白不澀,身涼不渴,脈細而微者,寒證也。
穀雖不化,而色變非白,煩渴,小便赤黃而或澀者,熱證也。
凡穀消化,無問他證及色變,便為熱也。
寒泄而穀消化者,未之有也。
瀉痢,白朮、甘草;
水瀉,米穀不化,防風;
傷食微加大黃;
腹脹,厚朴;
渴者,白茯苓;
腹痛,白芍藥、甘草為主;
冬月,白芍藥一半,白朮一半,夏月制黃芩。
先見膿血,後見大便者,黃柏為君,地榆佐之;
膿血相雜而下者,製大黃;
先大便而後膿血者,黃芩二制,皆以當歸根梢,詳其上下而用之;
腹不病,白芍藥半之。
身體困倦,目不欲開,口不欲言,黃?、人參;
沉重者,製蒼朮。
不思飲食者,木香、藿香葉。
裡急,大黃、芒硝、甘草下之。
後重者,木香、藿香、檳榔和之。
【(七)中風】
手足不遂者,中府也,病在表也,當先發汗,羌活、防風、升麻、柴胡、甘草各二錢,作一服,取發汗,然後行經養血,當歸、秦艽、甘草、獨活各一兩,行經〔者〕、隨經用之。
耳聾目瞀及口偏,邪中藏也,病在裡也,當先疏大便,然後行經。
白芷、柴胡、防風、獨活各一兩,又川芎半兩,薄荷半兩。
上為末,煉蜜丸彈子大,每服一丸,細嚼,溫酒下,茶清亦可。
【(八)破傷風】
脈浮在表,當汗之;
脈沉在裡,當下之。
背後搐〔者〕,羌活、防風、獨活、甘草。
〔向〕前搐者,升麻、白芷、防風、獨活、甘草。
兩傍搐者,柴胡、防風、甘草;
右搐者,白芷加之。
【(九)〔破傷中風法〕】
經曰:凡瘡熱甚郁結,而榮衛不得宣通,故多發白痂,是時瘡口閉塞,氣不通泄,熱甚則生風也。
《治法》曰:破〔傷〕中風,風熱燥甚,怫鬱在表,而裡氣尚平者,善伸數欠,筋脈拘急,或時惡寒而搐,脈浮數而弦者,以辛熱治風之藥,開沖結滯,榮衛宣通而愈也。
凡用辛熱之藥,或以寒涼之藥佐之尤妙,免致藥不中病,而風轉甚。
若破〔傷〕中風,表不已,而漸入於裡,則病勢轉甚;
若裡未太甚,而脈在肌肉者,宜以退風熱、開結滯之寒藥調之。
或以微加治風辛熱藥,亦得以意消息,不可妄也。
至寶丹亦涼藥也。
如〔熱〕甚於裡,以大承氣湯下之。
【(十)瘡瘍】
(苦寒為君:黃芩、黃柏、黃連、知母、生地黃酒洗。
甘〔溫〕為佐:黃、、人參、甘草。
大辛解結為臣:
連翹、當歸、?本。
辛溫活血去〔瘀〕:當歸梢、蘇木、紅花、牡丹皮。)脈浮者為在表,宜行經:
黃連、黃芩、連翹、當歸、人參、木香、檳榔、黃柏、澤瀉。
在腰以上至頭者,枳殼仍作引藥,引至瘡所。
(出毒消腫:鼠黏子。排〔膿〕:肉桂。入心引血化經汗而不潰,〔傷〕皮:王瓜根、三棱、莪朮、黃藥子。痛甚:芩、連、柏、知母。)
脈沉者在裡,當疏利臟腑,利後,用前藥中加大黃,取利為度,隨虛實定分兩。
痛者,止以當歸、黃、止之。
【(十一)婦人】
產婦臨月未誕者,凡有病,先以黃芩、白朮安胎,然後用治病藥。
發熱及肌熱者,黃連、黃芩、黃?、人參。
腹痛者,白芍藥、甘草。
感冒者,依前解利。
產後諸病,忌用白芍藥、黃芩、柴胡。
內惡物上衝,胸脅痛者,大黃、桃仁。
血刺痛者,當歸。
內傷發熱,黃連。
渴者,白茯苓。
一切諸病,各依前法,惟渴去半夏,喘嗽去人參,腹脹忌甘草。
婦人帶下,舉世皆曰寒,誤之甚矣。
所謂帶下者,任脈之病也。
經曰:任脈者,起於中極之下,以上毛際,循腹裡,上關元,至於咽喉,上頤循面入目。
注言:任脈自胞上,過帶脈,貫絡而上,然其病所發,正在帶脈之分,而淋瀝以下,故曰帶下也。
其赤白說者,〔與〕痢義同,而無〔獨〕寒者。
法曰:頭目昏眩,口苦舌乾,嗌咽不利,小便赤澀,大便澀滯,脈實而數者,皆熱證也。
【(十二)小兒】
小兒但見上竄及搖頭切牙,即是心熱,黃連、甘草。
目連閃,肝熱,柴胡、防風、甘草。
若左腮紅,是肝風,與錢氏瀉青丸。
〔右〕腮紅,肺熱,與瀉白散。
額上紅者,是心熱,與黃連一味。
鼻上紅,是脾熱,與錢氏瀉黃散。
頦上紅者,腎熱,知母、黃柏皆二制,甘草炙。
凡〔治〕小兒病,藥味與大人同,只劑料等差少。
如見腮、目胞赤,〔呵〕欠,嚏噴,驚悸,耳尖、手足梢冷,即是瘡疹。
三日後其證不減,亦不見瘡苗,即以柴胡、升麻、甘草,〔加〕生薑煎,慎不可投以寒涼利臟腑之劑,使瘡不能出,其禍不可〔測〕。
凡養小兒,酒肉油膩生硬冷物及生水等,不可食,自無〔疳〕癖二證、驚風搐者,與破傷風同。
【(十三)潮熱】
潮熱者,黃連、黃芩、生甘草。
辰戌時發,加羌活;
午間發,黃連;
未間發,石膏;
申時發,柴胡;
酉時,升麻;
夜間,當歸根。
若有寒者,加黃?、人參、白朮。
【(十四)〔咳嗽〕】
咳嗽有聲無痰者,生薑、杏仁、升麻、五味子、防風、桔梗、甘草。
無聲有痰者,半夏、白朮、五味子、防風、枳殼、甘草,冬月須加麻黃、陳皮少許。
有聲有痰者,白朮與半夏、五味子、防風。
久不愈者,枳殼、阿膠。
痰有五證,風、氣、熱、寒、溫也,詳見《活法機要》中。
【(十五)〔五臟補瀉法〕】
肝、虛以陳皮、生薑之類補之,經曰:虛則補其母,水能生木,腎乃肝之母。
腎,水也,若補其腎,熟地黃、黃柏是也。
如無他證,錢氏地黃丸主之。
實則白芍藥瀉之,如無他證,錢氏瀉青丸主之。
實則瀉其子,心乃肝之子,以甘草瀉心。
心、虛則炒鹽補之,虛則補其母,木能生火,肝乃心之母。
肝、木也;心、火也。
以生薑瀉肝。
如無他證,錢氏安神丸是也。
實則甘草瀉之,如無他證,以錢氏方中重則瀉心湯,輕則導赤散。
脾、虛則甘草、大棗之類補之,實則以枳殼瀉之。
如無他證,虛則以錢氏益黃散,實則瀉黃散。
心乃脾之母,以炒鹽補之;
肺乃脾之子,以桑白皮瀉肺。
肺、虛則五味子補之,實則桑白皮瀉之。
如無他證,實則用錢氏瀉白散,虛則用阿膠散。
虛則以甘草補土,補其母也;
實則瀉子,澤瀉瀉其腎水。
腎、虛則熟地黃、黃柏補之,瀉以澤瀉之咸。
腎本無實,本不可瀉,錢氏止有補腎地黃丸,無瀉腎之藥。
肺乃腎之母,金生水,補之故也。
補則以五味子。
以上五臟,《內經?藏氣法時論》中備言之,欲究其詳,精看本論。
【卷之中】
【十、《內經》主治備要】
【(一)〔五運主病〕】
諸風掉眩,皆屬肝木。
諸痛癢瘡瘍,皆屬心火。
諸濕腫滿,皆屬脾土。
諸氣、郁、病痿,皆屬肺金。
諸寒收引,皆屬腎水。
【(二)〔六氣為病〕】
諸暴強直,〔支〕痛軟戾,裡急筋縮,皆屬於風。
諸病喘嘔吐酸,暴注下迫,轉筋,小便混濁,腹脹大而鼓之有聲如鼓,癰疽〔瘍〕疹,瘤氣結核,吐下霍亂,瞀郁腫脹,鼻〔窒〕鼽衄,血溢血泄,淋〔?〕身熱,惡寒〔戰〕栗,驚惑悲笑,譫妄,衄蔑血污,皆屬於熱。
諸〔痙〕強直,積飲痞隔中滿,霍亂吐下,體重〔?〕腫,肉如泥,按之不起,皆屬於濕。
諸熱瞀〔?〕,暴喑冒昧,躁擾狂越,罵詈驚駭,〔?〕腫疼酸,氣逆衝上,禁栗如喪神守,嚏嘔,瘡瘍喉痹,耳鳴或聾,嘔涌溢,食不下,目昧不明,暴注〔?〕,暴病〔卒〕死,是〔皆〕屬於火。
諸澀枯涸,干勁皴揭,皆屬於燥。
諸病上下所出水液,澄澈清冷,?瘕、疝,痞堅,腹滿急痛,下痢清白,食已不飢,吐〔利〕腥穢,屈伸不便,厥逆〔禁〕固,皆屬於寒。
【(三)〔五運病解〕】
五運主病,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,順則皆靜,逆則變亂,四時失常,陰陽偏勝,病之源也。
諸風掉眩,皆屬肝木。
注云:掉,搖也。
眩,昏亂眩運也。
風主動故也。
所謂風氣甚則頭目眩者,由風木旺,則必是金衰不能制木,〔而〕木生火,木火者皆陽也,故風火多兼化也。
風熱相摶,則頭目眩運而轉也。
火性本動,火得風〔則〕成焰而旋轉也。
風勢甚,則曲直動搖,更加嘔吐也。
諸痛癢瘡瘍,皆屬心火。
注云:痛癢而為瘡,火之用也。
五常之道,過極則勝己〔者〕反來制之,故火熱過極,而反兼於水化也.所謂鹽能固物,而令不腐者,鹹寒水化,制其火熱,使無熱之過極,乃水化制之,而久固也。
熱極即是木來生火也,甚則皮肉肌膚之間,不得宣通,故生瘡瘍而痛癢也。
諸濕腫滿,皆屬脾土。
注云:濕,地之體也。濕極甚則痞塞腫滿,物濕亦然。
故長夏暑濕之甚,〔則〕庶物隆盛也。
諸氣、郁、病痿,皆屬肺金。
注云:肺主氣,〔氣〕為陽,陽主輕清而升,故肺居上部,而為病則氣鬱。
〔至於〕痿弱,手足無力,不能收持,乃血液衰少,故病然也。
秋金〔旺〕,則霧氣蒙郁,而草木〔萎〕落,病之象也。
諸寒收引,皆屬腎水。
注云:收斂引急,寒之用也,故冬寒則物拘縮也。
【(四)〔六氣病解〕】
六氣為病,風、熱、濕、火、燥、寒,乃天之六氣也。
風木厥陰,肝膽之氣也。
諸暴強直,〔支〕痛、戾,裡急筋縮,皆屬於風。
〔暴強直〕
注云:暴,卒也,虐害也。
強勁有力而不柔和也。
直,筋勁強也。
〔支痛戾,裡急筋縮〕
〔注云〕:支痛,支,持也,堅固支持,筋攣不柔而痛也。
?,?縮也,戾,乖戾也,謂筋縮裡急,乖戾失常而病也。
然燥金主為緊斂、短縮、勁切,而風木為病,反見燥金之化者,由亢則害,承乃制也。
況風能濕而為燥也,筋縮者,燥之甚也,故謂風甚皆兼於燥也。
熱者,少陰君火之熱,乃真心小腸之氣也。
〔諸病喘嘔吐酸,暴注下迫,轉筋,小便混濁,腹脹大而鼓之有聲如鼓,癰疽瘍疹,瘤氣結核,吐下霍亂,瞀郁腫脹,鼻窒鼽衄,血溢血泄,淋、身熱,惡寒戰栗,驚惑悲笑,譫妄,衄蔑血污,皆屬於熱。〕
【 喘〕】
注云:喘,熱則息數氣粗而為喘也,故熱則脈實而甚數,喘之象也。
【嘔】
注云:火氣炎上之象也,故胃〔膈〕熱甚,則為嘔也。
【吐酸】
注云:〔酸者〕,肝木之味也。
由火實制金,不能平木,則肝〔木〕自甚,故為酸也。
法宜濕藥散之,亦〔猶〕解表之義也。
使腸胃結滯開通,怫熱散而和之。
若久喜酸而不已,不宜溫之,宜以寒藥下之,後以涼藥調之,結散熱去,則氣和〔也〕。
【暴注】
注云:卒暴〔注〕泄,腸胃熱甚,則傳化失常,火性疾速,故〔如〕是也。
【下迫】
注云:後重裡急,窘迫急痛也。
火性急速,而能燥物故也。
【轉筋】
注云:轉,反戾也,熱氣燥爍於筋,〔則〕攣、而痛也。
所謂轉者,動也,陽動陰靜,熱證明矣。
多因熱甚,霍亂吐瀉,以致脾胃土衰,則肝木自甚,而熱燥於筋,故轉筋也。
大法曰:渴則為熱,凡霍亂轉筋〔而〕不渴者,未之有也。
或不因吐瀉,而但外冒於風,腠理閉密,陽氣鬱結,怫〔熱〕內作,熱燥於筋,則轉筋也。
故諸轉筋,以湯漬之,而使腠理開泄,陽氣散而愈也。
因湯漬之而愈,故反〔疑〕為寒也。
【小便混濁】
注云:天氣熱則水混濁,寒則水清潔,水體清,火體濁故也。
又如清水為湯,則自然濁也。
腹〔脹〕大而鼓之有聲如鼓
注云:氣為陽,陽為熱,氣甚則然也。
【癰】
注云:淺而大也。
經曰:熱勝血則為癰膿也。
【疽】
注云:深而惡也。
【瘍】
注云:有頭小瘡也。
【疹】
注云:浮而小癮疹也。
【瘤氣】
注云:赤瘤〔丹〕?,熱勝〔氣〕也,火之色也。
【結核】
注云:火氣熱甚,則郁結堅硬如果中核也,不必潰發,但以熱氣散,則自消也。
【吐下霍亂】
注云:三焦為水穀傳化之路,熱氣甚,則傳化失常,而吐下霍亂,火性燥動故也。
大法曰:吐利煩渴為熱,不渴〔為〕寒。
或〔熱〕吐〔瀉〕,始得之亦有不渴者,若不止,則亡液而後必渴也。
或〔寒〕本不渴,若不止,〔亡〕津液過多,則亦燥而渴也。
若寒者,脈當沉細而遲;
熱者,脈當實大〔而〕數。
或損氣亡液過極,則脈亦不能實數,而反緩弱也,雖爾,亦不為熱矣。
【瞀】
注云:昏也,熱氣甚,則濁亂昏昧也。
【郁】
注云:怫熱結滯,而氣不通暢也。
所謂熱甚則腠理閉密而鬱結也。
〔則〕如火煉物,反相合而不離也。
故熱鬱則閉塞不通暢也。
然寒水〔主〕於閉藏,而今反屬熱者,謂〔火〕熱亢甚,則反兼水化制之故也。
【腫脹】
注云:熱勝於內,則氣鬱而為腫也。
陽熱氣甚則腹脹。
火主長而高茂,形貌彰顯,升明舒榮,皆腫脹〔之象〕也。
【鼻窒】
注云:窒,塞也。
火主、腫脹,故陽明熱,而鼻中〔?脹〕,則窒塞也。
【鼽】
注云:〔鼽者〕,鼻出清涕也。
夫五常之道,微則當其本化,甚則兼其鬼賊,故經曰:亢則害,承乃制也。
由是肝熱甚則出〔泣,心熱甚則出〕汗,脾熱甚則出涎,肺熱甚則出涕,腎熱甚則出唾。
此乃寒〔傷〕皮毛,則腠理閉密,陽熱怫鬱,〔而病愈甚〕也。
【血溢】
注云:〔血溢者〕,上出也。
心養於血,故熱甚則血有餘而妄行也。
【血泄】
注云:熱在下焦,而大小便血也。
【淋】
注云:小便澀痛,熱客膀胱,郁結而不能滲泄故也。
可用開結利小便之寒藥,以使結散熱退,血氣宣通,榮衛和平,精神清利而已。
注云:大便澀滯也。
熱耗其液,則糞堅結,大〔腸〕燥澀緊斂故也。
俗謂風熱結〔者〕,謂火甚則制金,不能平木,則肝木自甚故也。
或大便溏而〔?〕者,燥熱在乎腸胃之外,而濕熱在內故也。
【身熱惡寒】
注云:此熱在表也。
邪熱在表而淺,邪畏其正,故病熱而反惡寒也。
仲景云:無陽不可發汗。
又云:身熱〔惡〕寒,麻黃湯汗之。
汗泄熱去,身涼即愈。
【戰栗】
注云:〔戰栗〕動搖,火之象也。
陽動陰靜,而水火相反。
故厥逆禁固,屈伸不便,為病寒也。
栗者,寒冷〔也〕。
此由心火熱甚,亢極而戰,反兼水化制之,故寒栗也。
然寒〔栗〕者,由火甚似水,實非兼有寒氣也。
故以大承氣湯下之,多有燥糞,下後熱退,戰栗愈矣。
【驚】
注云:心卒動而不寧也。
火主〔於〕動,心火熱甚〔故〕也。
雖爾,止為熱極於裡,乃火極而似水,則喜驚也。反兼腎之恐者,亢則害,承乃制故也。
【惑】
注云:疑惑、猶豫、濁亂,而志不一也。
象火參差而惑亂,故火實則水衰,失志而惑〔亂〕也。
〔志〕者,腎〔水〕之神也。
【悲】
注云:金肺之志也。
金〔本〕燥,能令燥者,火也。
所謂悲泣五液俱出〔者〕,火熱亢極,而反兼水化制之故也。
【笑】
注云:蕃茂鮮淑,舒榮彰顯,火之化也,故喜為心火之志也。
喜極而笑者,猶燔爍火喜而鳴,笑之象也。
【譫】
注云:多言也。
言為心聲,猶火燔而鳴,故心火熱則多言,猶心醉而熱,故多言也。
【妄】
注云:虛妄也。
火為陽,故外清明而內濁昧,其主動亂。
故心火熱甚,則腎水衰而志不專一,虛妄見聞,而〔自為〕問答,則神志失常,而如見鬼神也。
【衄蔑血污】
注云:血出也。
污,濁也。
心火熱極,則血有餘:熱氣上甚,則為血溢。
熱勢亢極,則燥而污濁;
亢則害,承乃制,則色兼黑而為紫也。
濕者,太陰濕土,乃脾胃之氣也。
〔諸痙強直,積飲痞隔中滿,霍亂吐下,體重、腫,肉如泥,按之不起,皆屬於濕〕。
【諸痙強直】
注云:筋勁強直,而不柔〔和〕也,〔土主〕安靜故也。
陰痙曰柔痙,陽痙曰剛痙,亢則害,承乃制,故濕過極,則反兼風化制之。
然,兼化者,虛象也,實非風也,治風則誤。
【積飲】
注云:留飲積蓄而不散也。
〔水〕得燥則消散,濕則不消,以為積飲,土濕主痞故也。
【痞】
注云:與否同,不通泰也,謂紋理閉密,而為痞也。
【隔】
注云:阻滯也,謂腸胃隔絕,而傳化失常也。
【中滿】
注云:濕為積聚痞隔,而土主形體,位在中央,故中滿也。
【霍亂吐下】
注云:濕為留飲,為痞隔,而傳化失常,故甚則霍亂吐〔瀉〕也。
大法曰:若利色青者,肝木之色,由火甚制金,使金不能平木,則肝自甚,故色青也。
或言利色青為寒〔者〕,誤也。
(則)如仲景曰:少陰病,下利清水,色純青者,熱在裡也,大承氣湯下之。
及小兒熱甚急驚,利色多青,為熱明矣。
利色黃〔者〕,由火甚則水必衰,而脾土自旺,故色黃也。
利色紅者為熱,心火之色也;
或赤者,熱深也。
利色黑而反為熱者,由火盛過極,而反兼水化制之,故色黑也。
(則)如傷寒陽明熱病,則日晡潮熱,甚則不識人,循衣摸床,如見鬼狀,獨語,法當大承〔氣〕湯下之。
大便不黑者易治,黑則難治也。
諸痢同法。
然辨痢色以明〔寒〕熱者,更當審其〔飲食〕藥物之色也。
(則)〔如〕小兒病熱,吐利霍亂,其乳未及消化,而痢尚白者,不可便言是寒,當以脈證別之。
又法曰:凡泄利,小便清白,不澀為寒,赤澀者為熱也。
又法曰:完穀不化,而色不變,吐利腥穢,澄澈清冷,小便不澀,身涼不渴,脈遲細而微者,寒證也。
穀雖不化,其色變〔非〕白,煩渴,小便赤黃而或澀者,熱證也。
凡穀消化者,無問他證,便為熱也。
【體重】
注云:輕清為天,重濁為地,故土濕為病,則體重痞〔宜〕也。
【腫?肉如泥、按之不起】
注云:按之不起,泥之象也,土過濕則為泥。
濕為病也,積飲痞隔,中滿體重,霍亂吐下,故甚則〔?〕腫也。
火者,少陽相火之熱,乃心包絡、三焦之氣也。
〔諸熱瞀、,暴喑冒昧,躁擾狂越,罵詈驚駭,?腫疼酸,氣逆衝上,禁栗如喪神守,嚏嘔,瘡瘍喉痹,耳鳴或聾,嘔涌溢,食不下,目昧不明,暴注?,暴病卒死,是皆屬於火。〕
注云:昏也。
(則)如酒醉而心火熱甚,則神濁昧而瞀昏也。
注云:動也。
惕跳動?,火之體也。
【暴喑】
注云:卒〔啞〕也。
金肺主聲,火旺水衰,熱乘金肺,而神濁氣鬱,則暴喑而無聲也。
【冒昧】
注云:冒,昏冒也;
昧,昏暗也。
氣熱則神濁冒昧,火之體也。
【躁擾】
注云:躁動煩熱,擾亂而不寧,火之體也。
熱甚於外,則肢體躁擾;
熱甚於內,則神志躁動,反覆顛倒,懊、煩心,不得眠也。
由水衰而〔火〕之動也。
故心胸躁動,謂之怔忪,俗云心忪,皆為熱也。
【狂越】
注云:狂者,無正定也;
越者,乖越理法而失常也。
〔夫〕外清內濁,動亂參差,火之體也;
〔靜順清朗,準則信平,水之體也〕。
由是腎水主智,而水火相反,故心火旺則腎水衰,乃失志而狂越也。
凡發熱於中,則多干陽明胃經也,故經云:陽明之厥,面赤而熱,妄言。
【罵詈】
注云:言為〔心〕之聲也。
罵詈,言之惡也。
今病陽實陰虛,則水弱火強,制金而不能平木,而善言惡發,罵詈不避親疏,〔本〕火熱之所生也。
【驚駭】
注云:驚〔駭〕者,〔驚〕愕也,火之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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